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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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莆田市(pútiánshì)教育局最新发布
为进一步优化人才(réncái)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(zǐnǚ)办理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手续(shǒuxù),市教育局在需求较为集中的(de)6月1日—6月20日,在莆田市行政(xíngzhèng)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(chuāngkǒu)提供便利服务。请有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(rèndìng)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(guīdìng),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5月(yuè)21日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
(转学)申请(shēnqǐng)服务指南
《中共莆田市(pútiánshì)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(bànfǎ)(试行)>的(de)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(yǒuguān)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号)。
1.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。
3.数量(shùliàng)限制:无数量限制
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(zǐnǚ)。
1.收件(shōujiàn)窗口: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(jīgòu):莆田市、县区(管委会)教育局(事务局)
每年6月(yuè)1日—6月20日
每年(měinián)7月下旬—8月中旬
莆田市(pútiánshì)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25日前将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(zǐnǚ)信息汇总》和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》收集(shōují)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(shēnqǐngrén)。
特殊情况,如新引进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受理时间的,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(zhèngcè)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转学)的须提供(tígōng)人才本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(jūzhùzhèng)和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子女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,须(xū)提供(tígōng)《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(xuéxí)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证明(zhèngmíng)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),下午2:30-5:30(非(fēi)夏令时)(国家法定(fǎdìng)节假日除外(chúwài))
2.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(quánkē)综合窗口(chuāngkǒu)B10。
中心(zhōngxīn)管委会投诉电话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陈述(chénshù)权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(lǐyóu)。
1.申请材料中(zhōng)提供的(de)复印件,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核对;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供(tígōng)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。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表
附件2: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(转学)政策待遇


莆田市(pútiánshì)教育局最新发布
为进一步优化人才(réncái)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(zǐnǚ)办理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手续(shǒuxù),市教育局在需求较为集中的(de)6月1日—6月20日,在莆田市行政(xíngzhèng)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(chuāngkǒu)提供便利服务。请有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(rèndìng)和支持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(guīdìng),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5月(yuè)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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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转学)申请(shēnqǐng)服务指南
《中共莆田市(pútiánshì)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(bànfǎ)(试行)>的(de)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(yǒuguān)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号)。
1.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申请。
3.数量(shùliàng)限制:无数量限制
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(zǐnǚ)。
1.收件(shōujiàn)窗口: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(jīgòu):莆田市、县区(管委会)教育局(事务局)
每年6月(yuè)1日—6月20日
每年(měinián)7月下旬—8月中旬
莆田市(pútiánshì)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25日前将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(zǐnǚ)信息汇总》和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》收集(shōují)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(shēnqǐngrén)。
特殊情况,如新引进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受理时间的,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(zhèngcè)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转学)的须提供(tígōng)人才本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(jūzhùzhèng)和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子女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,须(xū)提供(tígōng)《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(xuéxí)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证明(zhèngmíng)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),下午2:30-5:30(非(fēi)夏令时)(国家法定(fǎdìng)节假日除外(chúwài))
2.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(quánkē)综合窗口(chuāngkǒu)B10。
中心(zhōngxīn)管委会投诉电话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陈述(chénshù)权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(lǐyóu)。
1.申请材料中(zhōng)提供的(de)复印件,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原件核对;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供(tígōng)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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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(转学)政策待遇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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